采购编号:XYG-CG-2017005号 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委托,就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技术咨询项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技术咨询项目 2、采购编号:XYG-CG-2017005号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含常州经开区529个村,总投资约3.58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限制价:27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给排水)甲级资格证书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近五年(2012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技术咨询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钟楼区中天凤凰汽配城二区77-51-12号202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被委托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保险缴纳时间:2017年7月~2017年9月连续三个月); (5)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保险缴纳时间:2017年7月~2017年9月连续三个月);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常州市新阳光工程有限公司(钟楼区西林街道中天凤凰汽配城二区77-51-12号202室) 获取时间:报名成功即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常州邱墅支行; 帐号:10605701040003800 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且仅有一种:网银支付。 注: 转账时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 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换取)。 保证金开取收据联系人:李会计;联系电话:0519-81665070。 八、资格审查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以下材料需带原件和二份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正副本),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给排水)甲级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保险缴纳时间:2017年7月~2017年9月连续三个月); (6)项目负责人提供国家注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保险缴纳时间:2017年7月~2017年9月连续三个月); (7)近五年(2012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技术咨询的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 (8)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审查不合格,则视资审为不通过。 3、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入库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10。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联 系 人:杨科 联系电话:0519-89863132 (二)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7715328933 联系地址:钟楼区西林街道中天凤凰汽配城二区77-51-12号 注:潜在投标人应经常查看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及时获取有关本次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12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中心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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