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部分钢筋制安子目消耗量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椐《全国统一市政定额》编制组专家讨论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8月20日“关于对市政全统定额有关问题的回复”,我站决定调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桥梁册和隧道册的部分钢筋制作子目的消耗量。本次调整的定额包括3-259、3-260、4-427至4-430、4-459、4-460、4-467、4-468、4-475、4-476、4-482。其中:原4-460、4-461合并为4-460;原4-467、4-468合并为4-467;原4-476、4-477合并为4-476;原4-483、4-484取消,执行4-482。调整后定额子目见附件。
上述调整从2011年10月1日执行。
附件1: 调整后的江苏省市政工程部分钢筋制安子目.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