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1〕227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包括总承包类和专业类)、监理、商品砼、检测等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的通知》(常建[2011]35号)精神,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2011年三季度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二、检查内容:具体内容按照《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
三、检查时间: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9月10日止,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9月10日起各检查工作组对所辖区范围内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各辖市、区检查工作组同步进行);9月20日起领导小组对各辖市、区项目进行抽查(不少于3项)。
四、其他要求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查意见书。
3.9月25日前,各检查工作组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本季度开始,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除按规定填写检查用表外,统一在“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现场录入。
(1)各组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应在检查现场将得分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输入到“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综合大检查子系统中。检查工作组组长负责审核后确认,以便自动汇总统计。
(2)为确保信息平台数据准确完整和正确使用,定于8月24日上午8:30(会期一天)对检查人员开展网上录入工作培训活动,请各辖市、区建设局和各检查工作组提前报名,联系人:汤国忠 85682051。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综合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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