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2011/12/15 14:46:20

苏建协(2011)第49号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根据《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苏建办[2001]99号)的规定,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我会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的工程为2010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表彰工程总数为240项左右,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根据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建议推荐数(附件一,将符合质量、规模、年限和建设程序等条件的工程,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确保其示范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际推荐申报数不得超过建议推荐数,10%的调控数已包含其中。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项目同时归口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
    二、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申报规模标准
    1、公共建筑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10000㎡以上或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以上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10000㎡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对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应由主要承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由装修承建单位作为“承建单位”申报。
    5、市政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整体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以上的泵站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
    8、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9、电力工程: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 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6千千瓦以上的太阳能发电工程;工程造价为1亿元以上的风力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余热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单独输电线路工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10、通讯工程: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模普遍较小的“苏北五市”(徐、淮、盐、连、宿)申报公共建筑工程可适当降低申报规模,根据近几年的申报情况,“苏北五市”的公共建筑工程申报规模统一下浮10%。
    三、申报工作的组织和一般要求
    1、交通、电力、通讯、铁路、水利等工程由省相关厅、局、总公司组织推荐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统一上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其它工程由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同住建局(建委)组织推荐申报,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推荐函、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稿(附件四)、申报材料由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或省有关专业部门统一报送到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4、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时,重点核查申报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工程资料和申报条件并作出书面评价。
    5、申报“扬子杯”表彰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须单独填写申报表。各地可选择信誉、业绩较好并参与申报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扬子杯”表彰    6、各地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将代表本地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水平最好的工程推荐申报“扬子杯”,不得限制和排挤非本地企业承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往年申报未评上“扬子杯”的工程不得申报。
,对其报送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所有申报工程的书面资料视为审查合格。
    2、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申报工程未取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申报资料用印不规范的、申报资料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其它工作事项 
     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除本通知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均按【(苏建办[2001]99号)《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2011年度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龚海华、赵铁松
联系电话:025~86633539       传真:025~83300103
六、申报监管部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朱 伟
联系电话:025~51868692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 协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理事会...
  • 2021/6/28
  • 协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理事会...
  • 2021/6/28
  • 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2021年新...
  • 2021/6/28
  • 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2021年新...
  • 2021/6/28
  • 协会顺利完成2020年江苏省标...
  • 2021/6/28
  • 协会召开监理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 2021/6/28
  • 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成功召开四届...
  • 2021/6/28
  • 常州市监理协会获“江苏建筑行业...
  • 2021/6/28

    监理中心
    地址:武进区长安路9-33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9-86580688

    造价中心
    地址:新北区创意产业园A座8楼
    联系电话:0519-85160201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代表工程 | 业务范围 | 企业业绩 | 政策法规 | 企业新闻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访客留言 | 企业邮局登录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 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网站策划:常州市盛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中心: 武进区长安路9-33号三楼 0519-86580688  监理中心: 新北区创意产业园A座8楼 0519-85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