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工程处(科):
经研究,拟对2011年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发放通过证书,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申报发证申请
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的人员
2011年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有举报的监理人员待情况核实后再申报审核材料)。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 市2011年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申请考试合格证汇总表》(附件1)。该表由行
政主管部门填写,需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顺序按照《2011年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5)的顺序整理。汇总表后按顺序附各单位相关申请材料。
2、《 公司2011年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申请考试合格证一览表》(附件2),《江苏
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申请表》(附件3),《照片粘贴表》(附件4)。
(1)以上表格均由监理企业填写,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填写的信息要求真实可靠,完整准确。
如有信息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或弄虚作假,将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2)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如在考试后有信息(学历、职称、专业等)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如有聘用单位变更的,需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跨市变更的,需
经报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三、材料上报的时间和地点
1、请各监理企业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省辖市行政主管
部门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要求上报电子文档,
2、各省辖市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市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地点: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1号)。联系电话:025-51868867、8663126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