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建管函〔2012〕5号
关于宣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
文本)》的预备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相关处室:
2012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版监理合同的内
容,根据部里宣贯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1、传达住建部建筑市场司领导在部宣贯会上的讲话精神;2、合同内容宣讲;3、合
同法律风险讲解。
二、参加人员。各市、县(市)负责监理工作的同志,省内监理企业的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
工程师和省外监理企业在江苏从业的总监理工程师。
三、宣贯时间。拟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底,每市举办一期。每期半天时间。
四、实施工作。宣贯工作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承办。具体听课地点和时间由协会另行通知。协会联系
人:朱爱平,025-86631268。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