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 常质监〔2013〕21号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抗震构造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自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新版规范和图集实施以来,我站在巡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抗震构造的实物质量存在不达标的现象。为消除质量隐患,保障结构安全,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决定对在建建筑工程抗震构造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在建主体工程,尤其是各重点工程及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检查依据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以及其他与抗震构造有关的规范、标准等。 三、检查内容 1、抽查钢筋工程的工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状况,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2、抽查钢筋连接质量(资料和实物质量); 3、抽查抗震构造做法(抗震节点钢筋构造、圈梁、填充墙拉结筋、构造柱、后浇带、伸缩缝等); 4、抽测钢筋原材料质量和钢筋连接接头质量,外加工钢筋进场后必须抽测。 四、检查方式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接通知后,按照检查内容的规定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市质监站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在建主体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自查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专项检查时间。 六、检查结果 检查中对质量行为规范、评价结论良好的项目及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令返工整改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企业信用考核数据库,作为日常信用考核内容之一。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工程 质量 检查 通知 抄报:市城建局、贡浩平副局长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