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理企业信用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10-15 14:16:16常建〔2013〕238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理企业 信用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监理行业诚信考核体系,提升监理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竞争环境,我局于今年印发了《常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同时依托“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监理企业网上诚信考核系统,经模拟试运行,各项考核功能已基本具备,即将投入使用。现将开展我市监理企业信用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监理企业可登陆“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并维护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和工程信息,在“获奖情况”栏目录入奖励信息。有效奖励信息起始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 二、监理企业录入的奖励信息经审核原件确认后,方能计分。市区(含武进、新北、戚墅堰)、外市监理企业申报的奖励信息由市监理协会按要求审核。溧阳市、金坛市监理企业申报的奖励信息由所在市按要求审核。 三、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在建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巡查、抽查,按照《监理企业日常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和《常州市监理企业日常考核工作程序》对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扣分,经确认后录入系统。 四、监理企业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按要求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经备案部门审核,书面资料和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一致,且符合有关规定,备案部门在监理合同上加盖备案印章。加盖备案印章的监理合同作为建设单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报材料之一。 各辖市、区可参照本款要求执行。 五、监理企业首次信用考核得分将择时公布。 六、为保证监理企业登陆“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唯一性,保护信息安全,监理企业进入系统采用密码锁登录方式。具体办理由市监理协会负责。 附件:监理合同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监理合同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一、本市监理企业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登记表(见:表1)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 3.工程建设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全部)、复印件1份 二、外市监理企业 1.有效进市核验登记表原件1份;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由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 3.工程建设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全部)、复印件各1份 表1: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NO: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登记表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 工程造价 | | 建筑面积(注:若为住宅小区工程或群体工程,须写明总面积、幢数、最大单体面积数;若为高层建筑,须写明面积及层数;若为大空间建筑,如:厂房等,须写明面积及主跨跨度;若为构筑物,须写明面积及建筑高度) | | 监理中标日期 | | 合同签订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 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 | | 附加协议条款 | | 监理酬金 | |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名单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监理专业 | 上岗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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