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企业: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平行检验工作的通知》(常建〔2013〕237号)下发后,各部门、各监理企业均能较好地领会通知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监理平行检验工作,但对其中的检验频率等具体内容理解不尽一致。为统一认识、减少工作量和适应新验收规范要求,就上述通知的具体执行作如下说明: 1.平行检验工作要求发挥监理的积极作用,增强现场工作有效性,更好地监督现场施工质量行为,因此,通知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强制要求现场监理能够对实体进行实测实量,记录真实数据。 2.检查频率不再要求为在原检验批平行检验的基础上增加50%测点,而是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批报验进行平行检查,每一个报验检验批对应一次平行检验,每次至少填写一页。 3.通知中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及门窗工程的平行检验,全部采用本次说明中更新的表格,可不再使用其他表格记录。 4.具体的宣贯工作由市监理协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需求安排。 附件:1.钢筋工程平行检验记录 2.模板工程平行检验记录 3.现浇混凝土工程平行检验记录 4.防水工程平行检验记录 5.门窗工程平行检验记录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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