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为不断提高监理行业人员素质、能力,整体提高我市监理服务水平,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经研究,决定由东南大学主办,市建设局、市建设监理协会协办,对我市尚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到2012年底前的我市所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4月9日—4月11日
第二阶段:4月15日—4月19日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花园新村西大袁家塘55号),详见学校指示牌。
四、准备工作:
1、填报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备案表》,提供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册证书复印件1张。
2、缴费时间及领取教材:4月6日—4月8日。办理地点: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常州市广成路85-2号408室)。联系人:林方、周艳。联系电话(传真):0519-86966192。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提高认识,本着对各方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通知工作,把本通知精神贯彻到每位应参加培训的人员。
2、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安排好工作,按期参加培训和考试。
3、培训点提供食宿服务,若有需要,在4月6日前截止报名登记。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遵守培训点的校纪校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附件:
附件一:办证需知
附件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点课程记录表
附件三:学员名单
附件四: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