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1/12/15 14:08:49

 常建监协[2010]2号

各监理单位:
2010年,我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准则,积极开展工作,树立了我市工程建设监理的新形象,维护了建设各方的权益,促进了我市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先进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已注册在会员单位的监理从业人员及会员单位的通讯员(含协会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常州市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共10家)
企业成立三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市场行为规范。坚持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注重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工程监理业绩、社会信誉和经营效益达到本地区同类监理单位的先进水平。所监理的工程近两年没有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2、企业管理规范,人事、劳动、分配等各项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资料管理、岗位职责、人员培训等各项规章健全。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到岗到位,信守合同,服务良好,业主满意;
3、所监理的工程在2010年度内至少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各3个(含3个)以上,或有1个省级优质工程、省文明工地;
4、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所有监理工程的质量合格率为100%;
5、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二)常州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共30名)
1、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申报的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含3年)以上;
2、所监理的工程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业主满意。担任总监的工程至少有1个在2010年度内获得省辖市优质工程和省辖市文明工地;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近两年所监理的工程没有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领导艺术水平,外部关系融洽,项目监理部内部团结,责任落实,服务到位,业主信赖;
5、所在企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常州市优秀监理工程师(共30名)
1、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申报的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3年(含3年)以上;
2、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在2010年度内至少有1项获得省辖市优质工程或省辖市文明工地;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近两年所监理的工程没有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4、工作能力较强,有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业主满意;
5、所在企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常州市优秀监理员(共5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1、2008年1月1前取得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并在其申报的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员,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3、工作能力较强,有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
4、所在企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五)常州市优秀监理通讯员(共5名)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
2、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为行业协会工作出谋划策;
3、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工作积极勤奋;
4、本年度向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报送简讯10篇(含10篇)或者论文5篇(含5篇)以上,投稿质量和录用率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先进申报表》(1份);
2、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监理合同等)(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2项材料按申报类别分别装订成册。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由各监理企业对照推荐条件和名额限定向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报送先进申报材料,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根据申报材料择优评选各类别的先进名单,在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
五、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周一);
2、申报材料地点: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办公室
常州市广成路85-2号408室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方、周艳,联系电话:86966192(兼传真)
七、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先进评比工作,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和名额限定按时申报。
2、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各个类别的先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奖工程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本年度先进评比的资格。获得荣誉的企业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
3、受到表彰的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个人,优先推荐参与2010年度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的先进评比工作。
4、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
1、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先进申报表
2、优秀监理员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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